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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刷墙体起歹念 卫生间内盗巨款

  发布时间:2010-09-02 15:17:58


    张女士万万没有想到,自认为放在最安全地方卫生间内的万余元巨款,还会被人盗走;窃贼贾仁善更没有料到,一时贪念换来了终身遗憾。9月2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贾仁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09年11月初,家住登封市卢店镇某小区的张女士为了用钱方便,便想把丈夫刚刚挣来的10700元现金放在家中备用。经过慎重思考,张女士最终决定将这笔巨款放在自认为最安全的地方,自家卫生间内。可她没有想到,同年11月7日下午,民工贾仁善在张女士居住的五号楼粉刷外墙时,意外从张女士未关窗户的卫生间内,发现了张女士放在卫生间顶棚上用报纸包裹、但没有完全包严的一大沓现金。面对巨款,贾仁善顿生歹念,遂趁周围无人之机,翻窗进入卫生间内,将该款盗走了。案发后,贾仁善将其盗来的10700元现金,退回给了张女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仁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自愿认罪,涉案赃款全部退回,确有悔罪表现,故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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