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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载致人五死四伤 被告司机领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04-01-02 15:47:47


    2003年12月31日,河南省卢氏县法院宣判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因车辆超载压塌路基造成翻车事故致人五死四伤的被告人田程伟,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现年39岁的田程伟系卢氏县双槐树乡个体司机。2003年9月10日,五里川镇农民张三军、张清涛租用田程伟驾驶的豫m51409号东风自卸车到该县官坡镇装运辉锑矿石,在返回途中行至七里沟老院组路段,因连降大雨,路面松软,加之该车严重超载(核载4.5吨,实载12吨)将路基压塌,车四轮朝天翻入河中将乘坐在车厢中的九名装矿工人全部压在里面,因机械性窒息造成五死四伤特大事故。案发后,田程伟积极组织周围群众抢救伤员,并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主动投案自首,减少了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程伟作为驾驶员,违犯交通规则,严重超载、客货混装,致使车辆翻入沟中,乘车人员五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告人田程伟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并能积赔偿受害人损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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