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钱不要命的事在日常生活中大有人在,可是,为了钱不顾自己或者亲友的脸面和尊严的事虽说没前者繁多,但也绝非个别现象。这不,8月23日从郑州高新区法院获悉的一起拿女友身体做筹码敲诈勒索的案件,就很能说明问题。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2010年元月,在郑州打工的被告人巴单单由于缺钱花,就想着歪点子弄钱。他对快要结婚的女友连哄骗带商量要她勾引其他男人做爱,自己用事先安装好的视频设备进行录拍,然后对上当受骗的男人要挟钱财。当月13日晚,其女友按他的吩咐,在租房处勾住一名熟识的男子,并发生了性关系。期间,被告人巴单单偷偷将二人做爱的全过程拍了下来,然后,他接连不断向那熟识的男子发短信,为自己女友索要8万元名誉损失费。那男子明知是敲诈,但在不拿钱被告人巴单单就以所拍视频发给那男子的妻子和暴光相要挟下,只好答应先付给2万元,剩下的有钱时再付。同年元月27日晚10时许,当被告人巴单单令那男子到郑州东新区一路口将2万元交付给自己时,被早已接到那男子报案的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巴单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要挟方法强行向他人所要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退了赃,有悔罪表现,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