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法院在注重挽救失足少年工作中,对失足少年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感化、挽救。与此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各界一道,构筑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可靠屏障。
今年来,新郑法院与辖区学校挂钩,与学校教育配合,共同预防青少年犯罪。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坚持在开庭审理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三个回访一会见”,庭审前回访未成年被告所在的单位、学校、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回访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朋友;庭审回访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邀请司法局、辖区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对被告人进行判后缓刑会见,告知缓刑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应注意的事项和今后正确的人生态度。通过“三个回访”,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生长的家庭、社会环境以及犯罪的主观原因,准确掌握他们犯罪前后的思想状况,寓教于惩,惩教结合,为教育感化、挽救打下基础。
新郑法院在今年成立少年审判庭以来,注重分析和发现存在的具体问题和隐患,通过发出司法建议,使有关家庭、单位和人员引起足够重视,拓展和延伸对失足少年的引导教育,追求审判的最佳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院据案发出的司法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帮助学校堵塞教育和管理漏洞,受到充分肯定和称赞。今年来,该院对32件缓刑被告人案件进行回访和会见,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缓刑未成年被告人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