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取暴利,农民何春奇不惜铤而走险伙同他人开办赌场,结果换来刑罚。8月19日,此案经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该市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何春奇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随着网络的发展,一种不同于传统赌博方式的网络赌博,正从沿海地区向内地蔓延。登封市农民何春奇从中悟到“商机”后,为了获取暴利,特意买来电脑等作案工具,伙同王乾(已判刑)在登封市区一家属院三楼租房处,通过网络连线缅甸赌场的方式,从2009年3月28日至4月6日,连续组织常某、史某、王某等人进行赌博。何春奇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从中牟利8300元。期间,仅参与赌博的常某一人,就在该赌场输掉赌资7万元。常某气愤之余,果断向警方报了案。同年4月10日,自知罪责难逃的何春奇,主动到登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春奇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加之其自愿认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