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卢氏县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为争一棵梨树将弟弟打成重伤的农民杨铁项,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现年36岁的杨铁项家住卢氏县杜关镇。2003年6月28日早上,杨铁项在整理地基时,将母亲栽在自家院内的一棵小梨树砍掉。上午9时许,与杨二分家另过的其母来到杨铁项院中,想把梨树拿回家做擀面杖,杨铁项妻子骆群英见状上前阻挡,和婆母发生争吵。争吵声惊动了与母亲一起生活的杨铁项弟弟杨银方,他过来和嫂嫂撕拉起来,正在院中砍树枝的杨铁项觉得妻子吃亏了,就赶过来和弟弟进行撕打,撕打中,杨铁项顺手用手中的斧头把朝杨银方腹部猛戳了两下,杨银方顿时倒在地上,腹部疼痛难忍。家人赶忙将杨银方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脾脏破裂,医生遂为杨银方做了脾脏切除手术。后经法医鉴定,杨银方的伤情构成重伤。案发后,杨铁项自愿赔偿弟弟杨银方医疗、误工等经济损失一万元。
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铁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杨铁项在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杨银方的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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