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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妻子擅卖房产“玩失踪” 七旬老翁恼怒之下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0-08-17 15:07:58


    老翁外地工作常年不在家,再婚妻子私卖房产后竟“人间蒸发”,老翁恼羞成怒到法院起诉离婚。8月17日,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现居住项城的宋某退休前是巩义市某单位的一名职工。今年已72岁的宋某中年丧偶,1988年初经人介绍与同样失去了丈夫的姚某相识。由于二人均是再婚,对婚姻也没用什么过多的要求,故二人接触一段时间后便于同年6月12日登记结婚了。婚初二人感情不错,都认定对方就是陪伴自己走过后半生的人。但是好景不长,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后,二人开始在子女教育以及经济问题上发生分歧,他们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大吵大闹,甚至出言不逊恶语中伤对方,完全忘记了婚初的甜蜜。1998年宋某退休。退休后的宋某不愿闲在家里养老,想再出去工作一来挣点钱贴补家用,二来也为了避免与姚某的争吵。后经人介绍宋某在项城找到了一份工作,便常年在外工作不经常回家。宋某本以为自己常年在外会让二人的感情逐渐变好,没想到状况丝毫没有改善,每次宋某回家后二人都会因一些小事吵架,以致于宋某变得不愿回家了。2007年,宋某提出自己年龄大了需要人照顾,要姚某与其一起去项城居住,姚某拒绝了宋某的要求,此事又一次激起了二人的矛盾。此后宋某便不再回家,与姚某分居两地。2009年,宋某不想再维持这样的婚姻状况便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未准许,这之后二人的关系依旧没有改善。宋某心想躲着不回家就是了,没想到姚某和她的儿子已打起了宋某房产的主意,2009年底,姚某和其子在未知会宋某的情况下私自变卖了应属宋某的房产已经房屋中的家具,变卖后搬家另住,且住址不详。宋某回家后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易主不禁恼羞成怒,无奈之下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经法院审理查明,两位老人均系再婚,婚后感情一般,感情基础脆弱,且又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不能正常沟通,致使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对家中大事,被告不与原告协商即自行处理,又隐瞒原告举家搬走,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难以共同生活,遂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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