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信用卡消费已成为当今的一种时尚,那种轻松、便捷的感觉给无数人带来愉悦。但是,持卡人可否想过:无力偿还怎么办?逃避偿还是否要担责?8月16日,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被告人王某恶意透支万余元逃避偿还,被判信用卡诈骗罪,由于其已清偿欠款,法院依法免于其刑事处罚。
家住巩义市的王某原为巩义市某单位职工。2008年,王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接触到信用卡,并听人说:“拿着信用卡出门不用带现金,非常安全,而且还可以‘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再也不必担心没带够钱买不了自己喜欢的东西了。”王某在听了介绍后心动了,觉得办个卡也不错,这样就再也不用担心想买什么而钱没带够了。想到这些王某决定办卡,她先后于2008年8月、12月在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各办理信用卡一张。
王某有一个特殊的嗜好就是喜欢打牌,不管玩大玩小她几乎逢赌必上。由于王某整日沉迷于其中而怠于工作,逐渐单位对她有了意见,2009年王某只好从单位离职,成了一名家庭主妇。离职后的王某并不感到失落,相反,她觉得自己手气一直不错,不上班了靠打牌也能挣点零花钱。谁知,在家专业打牌的她,手气越来越差,以致于欠下了大笔的债务。面对牌友的追缴她开始为难,此时她想到了自己办的那两张信用卡,心想着可以先用这卡把赌债还了,然后再去打牌把钱挣回来补上信用卡的亏空。谁曾想“屋漏偏逢连阴雨”,王某不但没有把亏空补上,反又欠下了新的债务,这时的她慌了,开始担心信用卡的钱还不上怎么办。王某想到了躲债,她天真地以为躲着不还就行,银行又不会找上门来要,而且她不还银行也拿她没办法。于是王某便在未通知银行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住址及联系方式,以此来逃避银行的催收。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在查到王某欠款数额巨大后,分别自2009年7月、2009年10月起多次向王某催收,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无奈之下只好于2010年4月到巩义市公安局报案。当王某得知银行已去公安局报案时,她开始害怕自己会因为没还款去坐牢,于是,4月28日,王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并分两次将信用卡的欠款还清。
2010年6月28日,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查明,王某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在判决宣告前已清偿全部款息,情节轻微,遂做出如上判决。
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较大并逃避追查,并经发卡银行进行两次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