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十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的案件,该案中十一名被告人为80后,其中五名被告人为大学毕业在家待岗的青年,因寻找工作心切,而误入传销团伙组织。
法院查明,2009年8月以来,以被告人周鸣安、周鸣涛、陈召勋、张有学为首的犯罪团伙在上街区、二十里铺村、肖洼村等地组织五六十人听传销课,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假借推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皇家尊贵养颜”化妆品为名,通过诱骗、威胁、打骂等手段、迫使一些新成员缴纳上线费加入组织,限制人身自由,结合说服教化工作进行“洗脑”,不断发展下线成员,并按发展下线人员的多少实行五级三阶制的方式划分成严格的层级,实行阶层式管理,以“家庭”为单位,把家族成员划分成小组,实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积极领导并组织团伙成员上传销课,骗取上线费,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周鸣安、周鸣涛、陈召勋、张有学不仅主动缴纳2800元加入组织,积极发展本人的下线成员,并亲自任“家长”,组织管理“本家”内部事务,而且指使、参与非法拘禁被骗来的新成员,安排、组织“本家”成员上传销课,并与“其他家庭”交流传销知识,起到组织和领导的作用。被告人周鸣安等与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且未发现该团伙推销公司的任何产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的四名被告人分别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五级三阶制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另九名被告人采用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