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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等监督 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

  发布时间:2010-08-06 09:49:34


    为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推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庭审和监督执行活动工作的深入开展,8月5日,金水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郭惠明、部分社区代表及相关媒体,监督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06年12月23日,被告关占岭向原告关一真借款323680元,并承诺按月支付利息,三个月后归还全部借款。然而还款日期已过,被告却迟迟不予还款,2007年10月,被告归还原告本金50000元及支付利息10000元,其余欠款再未偿还,原告遂将被告诉至金水法院,要求被告还款。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67864元并支付利息4698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法院判决,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办案人员调查到,关占岭目前居住在郑州市某小区的一所80平米的房屋内,此房屋的产权归其所有。由于被告关占岭长期不露面,其妻子也一直以消极抵触的情绪对待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张贴两次公告并多次上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决定对关占岭的房产强制腾空进入拍卖程序。

    8月5日上午9时,金水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郭惠明、社区代表及相关媒体和执行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关占岭名下房产所在的小区。在小区内,法院工作人员和申请人一直试图与关占岭或其妻子联系,但手机均未接通。在区人大代表郭惠明、部分社区代表及媒体的现场监督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搬运,执行人员强制将房屋腾空。接下来,法院将对这所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待拍卖后将款项返还申请人。

    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庭审和监督执行活动,既是保障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也是对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的检验,同时也是向外界展示执行工作风貌,提升法院执行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契机。本案中,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社区代表及媒体到执行现场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工作,该案执行工作顺利进行,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法院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加大执行力度的决心,达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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