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更加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惠济法院制定出台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理亮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月活动。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排查摸底,集中梳理阶段。各部门按照清理范围排查,于8月5日上午将排查结果上报立案庭信访接待室,由立案庭负责对收到的信访案件进行分类、甄别、汇总。二是集中化解阶段。各部门对涉诉信访积案逐案分析,查明原因,找出症结;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逐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办理期限。对于经过多次处理、多次反复的疑难案件,要重新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或者提请上级法院办理。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逐案进行化解,同时做到“五个到位”: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错误瑕疵纠正弥补到位,实际困难妥善帮扶到位,违法上访依法处理到位。三是总结验收阶段。各部门对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然后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活动,认真总结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长效工作机制。注重源头治理,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建设活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判调结合”的原则;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为了实现息诉率90%的目标,惠济法院要求院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都要参与集中清理工作,亲自包案处理,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对因办了错案或因作风粗糙、态度不好引发群众上访的,倒查办案人员的责任;对涉诉信访问题推倭扯皮、久拖不办引发重复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