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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与父为教育费翻脸 法官努力促父子和解

  发布时间:2010-08-02 15:26:05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法官于8月2日成功调撤一抚育费纠纷案件,被告父亲蔡某当庭支付原告儿子小川一本抚育费5000元存折,双方握手言和,儿子当庭撤诉。

    今年39岁的蔡某与19岁的儿子小川均系新郑市民。

小川虽然聪明,但贪玩,网络游戏瘾大,加上父亲与母亲因终日为琐事吵闹而离婚,思想上也受到一定的影响,正是由于如此,本该上大学年龄的他,现在还在高中就读。

    蔡某再婚后,也已有再婚子女,依靠在一家煤矿附近开个小餐馆维持生计,经济相对紧张。

    小川数次讨要教育费无果后,便一纸诉状将父亲蔡某告上法庭。

    法庭初次调解中,除了上述了解到的情况外,蔡某还讲了不想付给小川教育费的另外原因,那就是小川在同学中吃喝攀比心理较强,人家要喝冰红茶,他就要喝果粒橙;人家吃夹烧饼要1.5元的,他就要吃2元的;就是穿上也要高人一等,非压过人家不可。这些让蔡某非常恼怒,所以就是不想给小川教育费,怕助长其攀比心理。

    了解到情况后,法官没有直接面对面的对小川进行说教,而是另定日期,按照约定带小川到其父亲开的饭店去看看,让小川看一看他父亲是如何用辛勤的汗水去经营餐馆;然后,又让蔡某陪着小川来到那家煤矿上,有选择地挑出和其差不多年纪大小的煤矿工人,让小川看看煤矿工人又是如何面对一天的工作;最后回到法庭,法官又举出通过学校了解到的同是在校生的学生榜样刘某某,家庭境况班上最差,吃喝穿不用提,然而埋头苦学,总是在班上取得数一数二的成绩,让小川反思。通过法官的社会现场观察及举例劝说,痛定思痛,小川把手机、MP3当庭交给父亲蔡某,并写下保证书,定下学期阶段学习目标一并交给父亲,看着儿子的变化,蔡某对法官说,他要早这样,我又为何不支持呢?这不,我用他的名义存着5000元的教育费存折,可以交给他。小川当庭写下了撤诉书。

    儿子与父亲为教育费的纠纷,终于在法庭上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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