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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煤矿违规生产 曝光为名敲诈勒索

  发布时间:2010-07-29 15:54:56


    为了不劳而获,3名农民假冒记者先偷拍到煤矿违规生产的录像,再制作成光盘以曝光为名向矿主索要巨款“封口”,结果事与愿违。7月29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雷小宝有期徒刑四年,同案犯张春奇、李明星则被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47岁的雷小宝,是河南省禹州市方山镇的一位农民。2009年3月,他曾被一家报社聘为广告业务员,后因不能从事新闻工作,而被报社除名。2009年10月31日,雷小宝来到登封谋求工作时,意外偷拍到该市一家煤矿被禁令停产维修却偷偷生产的过程。雷小宝如获至宝,歹念顿生,赶快将录像制成光盘,并联系到昔日好友张春奇和李明星,以便共同敲诈煤矿钱财。之后,三人以曝光该煤矿违规生产为名,向煤矿负责人勒索现金4.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小宝、张春奇、李明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要挟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雷小宝是本次犯罪行为的提出者,对被害单位进行敲诈勒索使用的录像光盘也是其偷拍并制作,故其在犯罪中的作用要大于被告人张春奇、李明星,故对其量刑时应酌情从重。最终,法院根据三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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