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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 执法为民一片情 送上锦旗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0-07-29 08:44:25



    7月28日上午,家住舞阳县侯集乡贾庄村的梅女士特意从舞阳赶到郑州,这么远的路程,她只为亲手把锦旗送给郑州高新区法院民二庭的赵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献上自己内心深深感激之情。“维护正义两袖清风,执法为民一身正气”,锦旗上这两排金灿灿的大字是当事人对郑州高新区法院法官的最高褒奖,也是该院干警的真实写照。

    2009年3月13日,贾某(梅女士的老公)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郑州市西三环由北向南行驶至西三环郑州监狱对面时,与被告杜某驾驶豫AHY393号中巴车沿西三环由南向北行驶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医院诊断贾某系开放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鉴定机构鉴定其损伤构成壹项九级伤残和两项十级伤残。由于贾某是家里的经济和精神支柱,这次事故使得这个家庭遭受了巨大的伤害。2009年7月,贾某将杜某、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郑州高新区法院受理后,尽快查明案情,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贾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车物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十三万余元。后保险公司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赵法官立刻做保险公司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前几日,保险公司主动支付了赔偿款,贾某一家人对赵法官十分感激,于是出现了开头梅女士送锦旗的感人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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