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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四项举措提高能动司法能力

  发布时间:2010-07-28 15:37:28


    为切实推进能动司法,中原区法院多措并举,狠抓司法为民措施的具体落实,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能动化解各类涉诉矛盾,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主动深入社区,做到每月下基层巡回办案两次,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起到示范作用。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履职能力。选派资深法官做好对口街道的日常指导工作,定期安排社区巡讲,更新业务知识,进一步发挥街道、居委在工作联动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协调与互补,积极应对劳动争议案件增长态势。加强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和协调,通过研讨会、互访等形式,与其达成共识,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切实降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今年1至7月改判仲裁裁决的案件比例为15%,下降幅度明显。

    四是坚持审执兼顾,适时裁定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在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方面开拓简便、快捷的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并积极与执行庭协调配合,启动快速执行机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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