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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认识高层领导 “假救犯人”罪责难逃

  发布时间:2010-07-28 15:20:10


    为了骗取钱财,农民王宝刚谎称自己认识司法机关的高层领导,可以疏通关系从看守所“救人”,结果领刑受罚。7月28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近年来,由于受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涉嫌犯罪之人被关进看守所后,其家属总会想方设法“营救”。家住登封市山区、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王宝刚从中窥到了“商机”,于是就决定行骗赚钱。去年6月的一天,当王宝刚得知本村村民张某的儿子因涉嫌盗窃被关进看守所、张某正在四处“活动”的消息后,遂登门找到张某,以自己认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密市公安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名,谎称可以从中疏通关系,将张某的儿子从新密市看守所释放,先后骗取张某现金共计344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宝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自愿认罪,积极退赃,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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