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起诉当天要求保全财产 法官调解原告第二天撤诉

  发布时间:2010-07-28 11:23:37


    近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经法官调解,原告第二天撤回起诉。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于2008年3月相识恋爱,当年12月份双方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9年9月双方的女儿出生,此后在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有时由于家务琐事生气、吵架,双方缺乏沟通,未能很好处理,导致矛盾增多。再一次生气后,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财产,抚养女儿。起诉当日,张某情绪激动,申请法院当天对其在王某家的嫁妆予以保全,法官通过对张某交谈了解,感到双方本身无大的矛盾,主要是由于与王某的父母关系处理上引起的,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双方矛盾激化,更加难以调合。法官在稳定原告情绪后,及时通知被告了解情况,做双方思想工作,原、被告双方又经过沟通,愿意和解,今后还在一起共同生活,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立案第二天原告撤回了起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