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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三项措施加强押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27 15:07:02


    中牟法院距看守所路程较远,又途径县城繁华街道,给押解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此种情况,该院法警大队为加强押解工作,出台三项措施。一是强化督查。针对繁重的押解任务,法警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负责日常检查开庭押解保障工作,加强对提押、还押中不严谨、不细致行为的督查,消除押解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二是充分作好准备工作。在接到业务庭的开庭通知和押解传票后,大队长亲自核对提押票并进行逐一登记,根据押解被告人数量,合理配备警力,做到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对重大案件,事先了解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制定详细押解方案和路线,警力配备2:1以上,押解途中严密看管人犯,做到有备无患。三是细化措施。严格掌控好提押、还押、看管中的每个环节,不得有任何疏漏。对多个被告人或重大案件的开庭,除押解警车外,配备护卫车。押解途中,押解法警必须严密注视被告人的动态,提高警惕,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对患有传染疾病的特殊被告人,制定预案,作好自身的保护工作,确保顺利、安全地完成押解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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