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顾客”经商量,瞄准一家新开张的饭店,假装消费,吃饭中途,一名“顾客”从饭菜里吃出玻璃碴,遂要求店主赔偿。7月26日,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玉亮、白保宏拘役各5个月。
今年5月7日中午,郑州高新区某高校附近一家新开张的拉面馆迎来了两位顾客。面端上桌不久,突然,其中一名姓王的顾客捂着嘴巴,大声嚷嚷着要找老板。店主周某闻声而来,原来,王某的面条里吃出了玻璃碴,舌头被划破。周某将信将疑,底气不足地辩解,王某的同伴站起来跟周某理论,要求赔钱,并威胁说:“我朋友在工商局里工作,不给钱,我们就去投诉,吊销你的营业执照。”周某害怕把事情闹大,影响生意,不得不赔偿了王某4800元。客人走后,他越想越不对劲,就报了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玉亮、白保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