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保障法院干警、诉讼当事人、来访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结合工作实际,中原区法院认真制定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一是采取日值勤制度。加强对全院人员、物品的全面监控,每天保障一名带队领导、两名法警提前半小时到岗,对全院机关进行安全监视,认真做好当日值勤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是采取日巡逻制度。上班期间确保不少于两名法警对院机关进行巡逻,对机关内部存在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并及时清除,不留安全隐患。对来访人员进行文明接待和引导分流,发现闹访当事人、及时了解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主动上前做好稳控工作。
三是采取进院安检制度。在机关门口安放安检门,每日由两名法警在门口值勤,携带金属探测器,对进入机关内部的人员实施安全检查,对进入机关的人员携带的可疑包、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限制物品、违禁物品即时妥善处置。
四是采取法警值庭制度。每日由开庭任务的业务部门,特别是刑事庭在庭前向法警队通报,使法警大队提前做好警力调整,民事案件开庭至少由一名法警值庭,刑事案件根据被告人情况适时做好警力配备。严格值庭法警值庭、押解、看管、安检等规则,努力做到细心周到,坚决杜绝被告人脱逃,行凶,自残等影响正常庭审活动的行为发生,确保机关安全无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