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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惹事 酒醒坐牢

  发布时间:2003-12-30 10:36:12


    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执行公务案,被告人张斌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2003年1 月12日夜,张斌与朋友喝罢酒后,叫上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凌晨1时许,出租车行驶到中原区伏牛路和建设路交叉口时,借着酒力,张斌因故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并殴打该司机。“酒壮英雄胆”,他还在机动车道上拦截过往车辆,严重地妨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郑州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接警后指令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曹某、金某出警,前去制止张斌的不法行为。二人赶到现场后将张斌从机动车道上带到人行道时,张斌更是有恃无恐,对执勤民警进行侮辱谩骂,并挥起拳头,朝民警曹某的胸部、肩部连打数拳,并将曹某所穿的警用反光背心撕烂。

    中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斌酒后不注意克制自己行为,惹事生非,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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