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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完善房地产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发布时间:2010-07-20 15:35:42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涉及房地产纠纷的案件呈增多趋势。由于种种原因,登封市房地产领域私搭乱建、无证开发、违规联建合建房等违法或不规范现象比较严重。反映到审理执行程序中,集体土地上房产纠纷、“小产权”或无产权房屋买卖纠纷、联建合建房屋产权分配纠纷等类型案件处理难度加大,把握不准、解决不好极易诱发上访信访等不稳定事件。为了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完善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神,登封法院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了有关指导意见。

    该意见共分为指导原则、具体措施、几点要求三个部分十六条。该意见规定从立案、审理、执行阶段查封、拍卖房地产,实施办理产权转移、变更、过户等执行行为,必须手续齐全,产权明晰,程序合法,做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意见列举了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几种疑难问题,明确了这些问题的处理方法和原则。该意见最后要求立案、审理、执行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敏感性,在采取诉前、诉中保全和强制执行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尤其是具有群体性倾向的案件时,要做到相互沟通,信息共享,力求做到处理一致,裁判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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