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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五项措施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20 15:32:05


    中原区法院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强化审判职能,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为平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部署、指导平安创建活动开展。要求全体干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完善防控机制。区法院加强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的联系与沟通,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另一方面加强本院机关和法庭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本院无安全事故。

    三是发挥调解功能,促进社会和谐。区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探索诉前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等新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努力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    

    四是开展清积活动,维护司法权威。清积活动开展以来,区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执行局长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执行干警想方设法、全力以赴,采取假日执行、集中执行、阳光执行、快速机动执行的方法,解决执行难问题。

    五是做好信访工作,促使息诉罢访。区法院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多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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