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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客户拿东西骗钥匙 筹钱上网盗窃客户钱

  发布时间:2010-07-19 09:17:07


    为上网筹钱盗窃客户钱财,浴池工以客户拿东西为由骗取同事的钥匙,盗走客户5000元钱。7月16日,河南省新郑法院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刘军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19岁刘军辉是新郑某大型浴池负责发钥匙的浴池工,自从去年元月,他迷上网络后,每月的工资不够开销。2010年2月22日凌晨4时,刘军辉为了凑够上网的钱,他决定向浴池洗澡的客户下手。刘军辉和同事的王某(未满16周岁,已作治安处罚)预谋后,从该洗浴工作人员又是自己老乡的赵某手中骗出衣柜管理钥匙,因为该浴池的客户柜子是分为AB钥匙,只有两名浴池工作人员同时拿着AB钥匙,才能打开客户的柜子,刘军辉只拿把A钥匙,赵某拿着B 钥匙。刘军辉和王某拿着AB钥匙,趁无人之际先后打开洗浴中心男部062号衣柜和093号衣柜,将两客户衣服口袋内的5000元现金盗走,后两人分肥。案发后赃款追回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军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军辉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依法对被告人刘军辉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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