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法院:为执行干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作者:高新区法院 李文涛 发布时间:2010-07-14 17:16:42
7月14日,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为24名执行干警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费为2300元,每位干净最高保额5万元。
近年来,我院党组始终坚持将“重教、严管、厚爱”队伍管理方针落到实处,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不断在政治上关心干警,精神上鼓励干警,生活上帮助干警,真正从干警的实际困难和切身利益出发,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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