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中原区法院调研 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14 08:54:38



    7月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吴海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司法监督处副处长尚慧燕一行来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调研执行工作。省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叶慈年,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许福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胜利,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培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正轩,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薇,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卫红,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宏图,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曼一等领导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正轩代表中原区四大班子致辞,详细介绍了中原区的基本区情,充分肯定了区法院在办公条件差、案多人少压力大等不利条件下所取得的各项突出成绩。

    接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薇,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曼一就区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分析了执行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指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区法院执行局领导详细分析了当前“执行难”现象存在的具体原因,并对一起省人大所关注的典型执行案件向调研组作了细致汇报。与此同时,与会人员还就执行案件的执结率、执行和解、执行救助、执行工作考核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和深入交流。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吴海明对区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区法院在上级法院指导、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下,执行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取得的成绩非常显著。对于下步工作开展,他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重视执行工作。真正将执行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树立起党的形象和法院的权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不仅要在人力、物力上对执行工作予以倾斜,更要加强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法律知识、群众工作水平和社会经验。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建设。以继续规范执行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在执行环节出现违法乱纪现象。四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执行工作开展。要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思考问题,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实事求是地将执行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