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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法院四个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0-07-09 09:06:55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上街法院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因地制宜,要求全体干警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组织全体党员积极投身活动之中,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自觉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全院干警扎实工作,争创佳绩,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给人民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创先争优活动与提升司法能力相结合。该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大了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方式,促使干警努力掌握新时期司法审判工作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认识和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法律适用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着力建设一支业务精良、勇于创新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创先争优活动与提高案件质效相结合。该院按照“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低”的办案要求,切实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牢固树立 “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行案件“提速工程”,不断探索完善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新路子,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努力提高办案效率。

    创先争优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该院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并联系工作、思想实际,认真查找和切实整改在司法理念、形象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公正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树立文明司法、秉公办案、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相结合。该院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大局,以公正司法、构建和谐法院为目标,以提高司法水平、狠抓工作落实为归依,统筹兼顾,科学安排,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来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又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以保证审判工作与各项活动同时开展,互相促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全体党员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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