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巡回审判第二合议庭到洛阳中级法院集中巡回审判已一月有余,迄今受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89件,其中已调齐卷宗78件,59件分配到人并已经询问、听证,6件调解、撤诉,还有部分案件正在受理当中。其中我院法官陈予调解案件3件,崔航微1件案件撤诉,其余案件正在分期分组研究中。
该合议庭共14人,分别来自郑州中院、郑铁中院、三门峡等两级法院的不同部门,人员年龄偏大、阅历不同、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带队审判长张古淮要求大家一定要贯彻省法院巡回审判的精神和要求,做到有访必接、便民诉讼、调撤优先、程序实体并重。经过一个月的磨合,并随着办公条件的改善,如审判庭的固定、办公电脑的配备,及合议小组的划分、书记员的分配到位等,同志们已很快进入工作状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进展有序。
我们在进一步熟悉省法院审判程序及申请再审案件的法律依据后,汇集了一套民事申请再审工作手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在工作方法上采取分散与集中结合,调解与撤诉并举的策略,将案件统一随机分配,避免挑三拣四、避重就轻,分区域集中送达文书,集中审理,小组成员齐上阵,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在此基础上,大家互相学习调解撤诉工作经验,并分析撤诉比调解的优势所在,如撤诉不仅简化了文书的繁琐,且减少了督促履行义务的责任和工作量,相反增加了当事人自觉履行的责任和意识,亦体现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便民性。到当事人所在地送达文书的同时,主动进行庭前调解,听证后再行调解。童铸法官的一位当事人最后甚至放弃先前主张的债权,愿意不计前嫌,与对方握手言和。经陈予法官做工作,一位当事人甚至同意将已执行到手的款项退给对方,放弃部分债权。惠济区法院刘惠春法官亲自到残疾当事人家里做工作,当事人从心底里表现出对法官的尊重和感激。当事人李某送给刘惠春法官现金2000元,经带队审判长张古淮退还给本人,并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保证,李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的同时,对法官的清正廉洁表示由衷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