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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法院成功解决一起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0-07-05 17:13:05


    日前,在审判信访管理办公室的积极协调和努力下,成功解决了一起市中院交办的信访案件,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

    原告于美琴、原告高嫦苒诉被告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纠纷一案,2009年7月23日在我院立案受理。因本案系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案情错综复杂,且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对立情绪严重,在该案审理期间,原告于美琴多次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要求我院尽快依法审结此案。

    我院接到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严格落实包案领导,立即责成相关责任庭室对该案进行专题研究。了解到上访人于美琴的女儿高水荣因病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由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女儿高水荣治疗期间死亡。且高水荣死亡后,留下64岁的于美琴和年仅四岁的女儿高嫦苒无人照看的事实后,审判信访管理办公室资深法官郭爱华、主审法官民一庭法官王迪多次找到上访人于美琴做其工作,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同时做被告第六人民医院负责人的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坐在一起,通过调解解决纠纷。2010年5月20日,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经过认真协商,被告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于美琴、高嫦苒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80 000元。我院于当日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

    2010年5月28日下午,郭爱华法官和王迪法官前往信访人于美琴住地新郑市,对其进行了回访,了解到被告单位已于5月21日主动履行了调解协议,其本人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并表示以后不再以任何形式信访该案件。至此,该信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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