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千里迢迢来见网友,临走时忽生邪念欲抢钱回家,被害人大叫致使男子害怕犯罪未得逞,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今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程天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千元。
程天华,男,21岁,内蒙古赤峰市人。2010年3月19日,程天华不远千里从遥远的内蒙来到巩义,与自己的“网友老乡”——在巩义某大学读书的杨青见面,二人见面后相谈甚欢,杨青带着程天华游玩了巩义的许多地方,并请他吃饭。21日,程天华对杨青说:“我该走了,来了这两天身上的钱也花的差不多了,你还得上课呢,不能耽误你学习啊!有机会,回家咱们接着聊。”于是,21日上午杨青为程天华买好了当晚去北京的车票,并说晚上他送程天华上火车。
程天华、杨青买完车票后见时间还早也没什么事,就在大学附近闲逛。当程天华见到校园里一对对情侣时,他对杨青说:“给我把刀,我能逼着那些男的给咱们钱,要不我去抢点钱再走吧,反正我也没钱了。”杨青当时听了觉得这哥们是说着玩的就并未在意。后来程天华提出要去买把刀,于是二人来到某居民小区附近的超市买刀,杨青付了2元钱买了把水果刀,买完刀后,程天华又提起了抢钱的事,并说学生最好抢了,杨青此时意识到程天华真的有抢钱的想法,便劝他别这么干,并开玩笑地说:“你要是抢到钱了,我就给你买包烟,抢不到,你得给我买点吃的去。”
晚上7点,杨青回学校去开班会,程天华独自溜达到某小区门口,他看见一个女孩拿着包还有其他一些东西,便悄悄尾随这个女孩走进小区。当女孩在小区一楼栋口停下开门时,程天华便凑上前去,他装作问路,但女孩没有过多理会他,只说让他去问别人。这时,程天华拿出刀架在女孩的脖子上,让她拿出钱来,女孩害怕大叫,程天华便用手捂住女孩的嘴,女孩奋力反抗,最终程天华没有得逞,他害怕得朝小区东面跑去。女孩见罪犯已经逃走,遂立即开门回家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后,女孩在警车中看到了坐在路边的程天华并向警察指认那就是刚才抢她的罪犯,警察遂下车将程天华抓获归案。
本院经审理后认为,程天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念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犯罪未遂,遂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