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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召开规划类案件专题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0-07-02 11:19:16


    6月30日,针对目前规划类案件猛增的形势,郑州中院行政庭同郑州市规划局在市中院召开了重大群体敏感案件诉前协调会。市中院行政庭王银生庭长、石伟副庭长及相关审判员、市规划局工会主席汤元、法制处薛枫处长等出席了协调会。

    会上,王银生庭长指出,今年因拆迁而引起的规划类集团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中诉前调解精神,为达到解决争议之最终目的,法院和行政机关对这一现象都要给予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要积极作为并依法行政,审判机关要积极诉前疏导,才能妥善处理好群体性事件。

    薛枫处长谈到,今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城市执法体制有重大改变,原行政执法局的一部分处罚权回归到规划部门,关于用地证的诉讼多了,规划局会密切关注近期出现的不稳定苗头,依法行政,妥善化解矛盾。

针对审判中的具体案件,石伟副庭长要求规划局给予配合并督促区政府规划部门加快工作进度。薛枫处长表示全力支持法院工作,积极督促区政府加快办案进度,并及时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工作。

    这次会议,对当前潜在敏感类群体性案件法院和行政机关进行了沟通、交流,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做到有苗头早发现,早发现,早沟通,早处理,及时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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