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年少冲动的媳妇,一边是满腔愤懑的公婆,双方撕破脸皮上法院,最终法官导演了一出皆大欢喜的和谐剧。今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言辞激烈,法官本着家庭和睦的宗旨从中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一场家庭战争就此平息。
刘妍,女,22岁,家住巩义市北山口镇。郝建国,男,56岁,巩义市北山口镇人。张琴,女,55岁,巩义市北山口镇人,郝建国妻子。2004年1月5日,刘妍与郝建国、张琴之子郝峰相识,后二人在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并与郝峰的父母生活在一起,2008年2月郝峰、刘妍生育一女。刘妍从走进郝家起,一直与郝峰父母关系融洽,一家人都为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而努力奋斗着。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10月31日,郝峰在湖南某高速公路施工时,不幸因工死亡,这个噩耗给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郝峰去世后,他所在的施工单位赔偿郝家26万元,此款由郝峰的父母保管。
刘妍在接受了这个不幸的事实后意识到自己虽然与郝峰无夫妻之名,但有夫妻之实,她还年轻,没有了郝峰她和孩子还要继续生活,所以她和孩子也应得到一部分赔偿金,于是双方开始了争夺赔偿款的“家庭战争”。郝建国、张琴二人在得知了儿媳的要求后,曾与儿媳说过只要她好好在这个家里过日子,对他们二老好,对孩子好,他们还认刘妍这个儿媳,一家人还按原来那样生活,郝峰的赔偿款他们是不会占为己有的,但刘妍认为她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明确表示要得到自己应得的一部分赔偿金,在追要赔偿金的过程中,刘妍还曾与亲友到郝峰坟上扒墓,这一行为激怒了还未从悲伤中走出的二老,于是双方诉至法庭,希望让法律来裁定是非。
经审理,本院认为双方有感情基础,只因缺乏良好的沟通遂造成目前的局面,故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郝建国、张琴付给刘妍及女儿八万元,此款用于刘妍女儿的个人生活费、教育费等支出;刘妍应配合郝建国、张琴在节假日看望孙女;针对扒墓一事,刘妍已当庭向郝建国、张琴道歉,此事双方互不追究责任,至此此案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