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湖南归来,想起这次湘西之行调解成功的案件,我就感到精神振奋,数天来奔波的疲劳感一扫而空,心中充溢着收获的幸福。这起合同纠纷从立案到诉讼保全再到最后调解结案,仅仅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案情是这样的:2007年5月,罗某因为购买宇通客车向光大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个人贷款合同》,向银行借款二百三十九万元,但不能按时足额还款,郑州某担保公司按照向银行提交的《担保承诺函》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罗某还款严重逾期,银行要求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另外,湖南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和湖南某汽车贸易公司一起向郑州某担保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一旦担保公司对罗某履行了担保责任,它们两家公司将承担反担保责任。2010年3月底,担保公司向银行代垫结清了罗某的贷款。履行了担保责任的担保公司向郑州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罗某偿还原告所垫付的本金共计二百一十二万余元及利息和罚息,另外请求依法确认原告对湖南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的抵押车辆20台具有抵押权,湖南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和湖南某汽车贸易公司对罗某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后,原告申请诉讼保全,我立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赶往湘西,踏上了保全的征程。临行前,又向当事人详细了解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得知罗某系湖南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公司的主营是湘西凤凰的旅游运输业。之前,罗某与宇通公司有着很好的合作关系,最近可能出现了资金危机,一直在逃避原告和另一被告湖南某汽车贸易公司,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人,原告无奈之下才来起诉。
保全目的是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查封了20台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所有的宇通客车。因为要帮执行局的同志办理一项法律事务,我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凤凰。一路上,我注意到旅游资源特别丰富的湘西路上跑的宇通客车并不多,由于本案涉及到的抵押物就是宇通客车,出于案件的关系,以及对本省知名品牌的感情,我与司机攀谈了起来,了解到本案的被告罗某在当地旅游运输业小有名气,听说要搞什么大的项目,可是好像资金出了些问题。我立刻联想到来之前原告告诉我现在总也联系不上罗某,估计案件下一步的进展会遇到难题,现在自己既然来到了当地,一定不能只停留于简单的诉讼保全,要进一步展开工作。于是我找到当地的旅游局,希望能够得到对案件有用的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番真诚的交谈之后,旅游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罗某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湘西某旅游运输公司准备承接当地的一个很有前景的旅游项目,资金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正在想办法解决,并答应帮我们联系罗某协商处理本案。
很快,罗某打来电话,表示愿意调解,但因为他很忙,希望我们可以到长沙协商。案件有了重大的进展,我和书记员甚至没有来得及看一眼凤凰古城的美景,便毫不犹豫的踏上了开往长沙的汽车。我把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原告,考虑到与被告曾经良好的合作关系,原告带着圆满解决案件的希望来到了长沙,于是在我们的努力下,当事人坐到了一起,在友好的气氛中畅谈。在和谐的场景里,我看到了调解的光明前景。果然,罗某诉说了自己眼前的困境:原来,旅游运输公司曾经的大股东刘某撤出公司,导致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而公司又准备承接政府一个不小的旅游项目,正在想办法筹措资金,希望原告把债务稍微缓一缓,再加上我们亲自到家门口来调解,他非常感动,答应在一个月之内偿还欠款,原告对罗某的困难表示理解,同意了这个方案,湖南某汽车贸易公司也欣然同意为这个方案提供担保,就这样,一个标的两百余万元的大案件在互相互让的和谐气氛中得以调解,几方当事人的手又重新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带着无比的欣慰,我们踏上了返回郑州的火车。飞奔的列车上,心情放松下来的我们才注意到夜幕中的三湘大地居然如此美丽,传说中的凤凰古城一定更加妖娆多姿,这次错过了,但我们却收获了另一番美景,那就是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