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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生育是离婚的理由么?

  发布时间:2010-06-29 10:42:27


    6月29日,荥阳市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原告王飞(化名)与被告张云(化名)离婚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张云不能生育,而张云声称两人感情一直很好,而未能生育是因王飞精子不合格,但是未生育孩子不是离婚的理由,不同意离婚。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王飞在家时独子。2002年王飞与张云自由恋爱并确立了恋爱关系,随着感情不断加深,2003年两人登记结婚幸福的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二人感情愈加深厚,7年来也并无太大争执,算得上是美满的家庭。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一直未能生育孩子,这个美满的家庭慢慢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到了2009年王飞以两人婚前无感情基础,婚后性格不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张云离婚。同年6月法院认为王飞和张云两人婚后关系并无太大裂痕,如果双方能树立起牢固的家庭观念,思想上加强沟通,生活中相互信任、相互关心,夫妻关系仍然可以维持,法院最终判决两人不准离婚。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后,王飞和张云的关系并未向好的方向发展。2010年王飞以婚前了解不深,婚后发现张云不能生育、对父母不尽孝心等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张云离婚。经法院深入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虽然未能使两人和好,但促使两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云同意与王飞离婚,而王飞则支付张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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