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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地边同根相煎 嫂拍兄弟两败俱伤

  发布时间:2010-06-29 10:29:04


    为一地边小利,亲兄弟妯娌互殴,结果两败俱伤。真是:千里家书为一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6月29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樊青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年10月9日中午12时许,村民代新建与其弟代新中因地边问题发生争吵,后引起撕打,被告人樊青芝与弟媳郑巧云遂也发生撕打,后在四人相互撕打过程中,樊青芝用砖头将代新中左胳膊砸伤。经鉴定,代新中左上肢的伤情评定为轻伤。

另外,被告人樊青芝于2010年3月25日赔偿被害人代新中经济损失6000元,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代新中并于同日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认为,被告人樊青芝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樊青芝与受害人系亲属关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主观恶性较小,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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