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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一行到惠济法院督查 “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0-06-24 15:17:00


    6月23日,市中院民二庭庭长宋丁、副庭长李传伟一行到惠济法院督查“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会上,惠济法院副院长慕宏伟汇报了我院开展该项活动的总体情况,并表示我院上报的6起案件争取6月底前结案70%,7月底前结案100%。案件承办人逐一汇报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及预结案时间。

    宋庭长对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两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专项活动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狠抓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维护和保障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二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要加快结案进度,7月底前审结、执结全部案件;同时加强信息报送。信息实行双报制度,在按照正常渠道报送的同时,必须同时上报市中院民二庭专项活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长效机制,积极运用司法及司法外手段切实推进儿童妇女保护工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

    蔡院长最后强调:一是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加快办案进度,确保上级法院确定结案目标的完成。二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三是努力建设长效机制,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我院该项工作取得更加长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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