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建于1997年,现有法警37人。其中正式在编法警23人,聘任制法警14人,女法警5人,党员19人,本科学历25人,其余均为大专学历。法警大队内设第一政委1名,由主管院长兼任,大队长、政委各1名,副大队长3名,全队分为3个中队,由3名副大队长分别负责。近年来在院党组和市中院法警支队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审判为中心,以建设高标准队伍为主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打造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敢打硬仗、保障有力的法警队伍,为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积极探索法警独立承担执行的新模式,揭开了我院执行工作的新篇章。
现就我院法警工作,向领导和同志们作以汇报:
一、刘宏建院长和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把司法警察工作纳入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7年刘宏建院长到我院工作后,充分认识到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性,注重法警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并不断提高法警的职级待遇和福利待遇。把法警工作作为我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院党组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非常关心和重视,要求法警队长和政委均是从责任心强、有管理工作水平和法警专业知识的同志中选取,警队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年轻化,整个法警队伍要年轻化。自2007年以来我院每年都从法律院校优秀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招录聘任制法警充实警队实力。每年对全院法警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制法警予以解聘,从而不断优化我院法警队伍。现在我院37名法警平均年龄只有26岁,本科学历以上的占67%,是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高素质队伍。
(二)、不断改善法警装备,以便于更好地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自2007年以来,我院党组斥资100多万元为法警大队配备了现代指挥车一辆、依维柯囚车两辆、五菱面包车三辆,桑塔纳轿车两辆,办公电脑18台、DV摄像机3部,购买了对讲机、网枪、盾牌、防割手套、防火毯、防弹衣和防刺背心、警棍、电警棒、防暴头盔等装备,我院法警大队已经达到了最高院对法警队伍装备建设的最高要求。
(三)、完善司法警察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和准军事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建设优秀法警队伍。规范的管理制度是一切行动的准绳。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法警大队制定了《法警执行任务规定》、《法警看管值班制度》、《法警队长职责》、《法警政委职责》等一整套的工作制度,严格做到监视严、值庭严、看管严的“三严”制度,做到管理到位、落实到位、警力到位、责任到位的“四到位”方针,法警管理工作上下一致、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长效管理机制。特别是规范了派警、用警制度,建立了派警申请、审批、登记制度,实现了派警、用警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打造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法警队伍。法警大队实行集中管理,建立专门的法警办公、生活区,配备集体宿舍,完善各种配套设施。在日常生活中,警队实行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实行法警战士化、生活连队化、训练实战化。高标准严格要求,从技能训练到内务整理,从言行举止到仪容仪表,都体现出了虽非军人却胜军人的风采。在我院每月组织的升旗仪式上,由法警大队组成的升旗仪仗队以其整齐的步伐,威严的警姿,充分展现了司法警察的风采。
二、院党组不断创新司法警察工作思路,探索出法警执行的新模式,揭开中牟法院执行工作的新篇章。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我院法警大队按照单月分案的收案方式开始独立办理执行案件。从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法警大队共收执行案件454件,执结392件,执结率为86.3%。通过一年的法警执行工作的探索,我们认为法警开展执行工作具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法警大队是一支年轻化的队伍,年富力强、精力充沛、工作热情高、干劲足、可塑性强;二是法警大队的人员知识结构好,文化水平高;三是法警具有精良的装备和良好的攻防素质,具有法律法规赋予采取强制手段的权力。具有强大、不可抗拒的威慑力,这也是执行工作最为需要的。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09年5月,法警大队全面接手执行工作,并按中队划定执行辖区,法警执行迈向正规化。
2007以来,我院法警大队连续三年被省高院评为“标准化警队”、“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省青年文明号”、荣立三等功一次,多人立功受奖。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们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在兄弟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借鉴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加强司法警察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开拓进取,推动司法警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