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涛,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兼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在法院工作十多年来,他长期战斗在审判和执行岗位上,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2008年,他被组织上任命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主管执行工作。同年,又被推选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协助总支书记开展党建和党务工作。通过抓党建促执行,实现了党建执行两不误、两促进。
在党建和党务工作方面,他坚持中共高新区党委和高新区法院党组的领导,注重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狠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不断用党的先进思想武装广大干警的思想头脑,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敬业爱岗、业务精通的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任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在法院执行工作方面,他指导执行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讲究策略、多方协作,创造性地运用“综合执行法”、换员执行制度等举措,对症下药,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地攻克了“执行难”问题。在执行工作中,他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经常亲自带队执行,并和干警一样加班加点,鼓舞了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士气,促使了一大批难案、大案的顺利执结。因执行成绩突出,高新区法院执行局2009年被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洒下汗水结硕果。在李文涛局长不畏艰难、锐意进取的努力下,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年年都上新台阶、岁岁都有新建树,高新区法院执行工作也成为全省法院的一面旗帜,先后被河南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实现了无超期执行,无暴力抗法,无越级上访,无执行人员因廉政、错案、作风等问题受到投诉,无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的“五无”目标,李文涛本人也因成绩突出,先后多次受到领导表扬和上级肯定,荣立三等功两次,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