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二被告人王庆琦、赵正伟均获得了服一年有期徒刑和缴罚金2000元的相同下场。
现年39岁的王庆琦和38岁的赵正伟,都是郑州市人。按理说,这个年龄正是干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大好时期,可是他们俩却不是如此,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歪了。前不久,他们为窃取他人钱财,“十分完美”地演出了一起二人“双簧戏”。2002年12月25日下午1时许,二被告人骑着自行车,来到郑州市友爱路广发银行门口。“猎物”出现了,一辆轿车在他们面前停了下来,从车内出来了一名妇女。说时迟,那时快,赵正伟一下看到了该车后排座上的一个绿色手提包。赵正伟顿感有机可乘,便对着王庆琦“耳语”一番,二人决定预谋实施盗窃。于是张正伟上前借故与该车司机说话来吸引其注意力,王庆琦则直奔“目标”,趁机将内有5700元现金的那个绿色手提包取出。二人得手后正准备溜之大吉,不巧“螳螂扑蝉,黄雀在后”,被正在巡逻的公安人员抓了个正着。
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庆琦、赵正伟目无法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了共同犯罪,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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