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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岗法庭巡回调解一起长达六年的民事纠纷

  发布时间:2010-06-13 08:43:27



    原告老王和被告老陈本来是交情很好的朋友,2004年老陈搞农产品收购,资金不足,借了老王5万元,天有不测风云,老陈与他人也发生了纠纷,资金无法收回。老王六年来一直催要,老陈只还了1万多元,最近连老王的电话也不接了,老王一气之下将老陈诉至法院。老陈家离县城有三十多公里,前天法庭在给老陈送达应诉手续时,了解到老陈今天来县城办事。考虑到老陈腿有病,行动不便,原告也在县城居住,法庭就在中牟县汽车站组织双方调解。经本庭调解和围观群众的劝说,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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