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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利:迎难而上创佳绩

------记郑州高新区法院常务副院长陈安利

  发布时间:2010-06-11 11:28:43


    陈安利,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兼任院党支部书记。

    陈安利院长在法院系统工作二十多年来,长期战斗在审判岗位上,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1999年7月,因工作需要,组织上选派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陈安利院长到郑州矿区人民法院担任党组成员、副院长,他不畏艰苦,全身心投入到矿区审判事业当中,其所分管的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工会、研究室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2003年12月底,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陈安利院长被组织上任命为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主管办公室、执行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法警队和党支部工作,该院长胸怀大局,作为副职,能够积极地配合一把手的工作,经常为一把手献计献策。他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建院之初,在人员少、装备差、没有办公场所的困难局面下,陈安利院长努力做好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院长的得力助手,为该院摆脱困难,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其所主管的办公室、执行局、法警队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该院长对所分管的办公室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高新区法院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办公室主任,该院长在做好领导工作的同时,对办公室工作进行了精心指导,事无巨细,亲自过问把关;建立健全财务机制,开源节流,节省大量办公经费,多渠道筹措经费,在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财政局作了大量协调工作,在此情况下,保证了经费到位,使法院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对办公用品和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两年来,该院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办公室各项工作规范有序,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对分管的法警工作,陈安利院长坚持从优待警,从严治警的原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法警队的5名干警,承担了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庭审押解、协助执行案件等大量的任务。陈安利院长要求法警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经常举行练兵比武活动,他还亲自对法警工作进行指导,高新区法院成立两年多来,法警队5名干警协助执行案件200余件,执行押解任务400多人次,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受到了上级法院有关部门的好评。

    在执行工作方面,陈安利副院长指导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讲究策略、多方协作,有效地攻克了“执行难”问题。他领导局院长创造性地运用“综合执行法”、推行执行换员制度等举措,对症下药,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攻克了许多大案难案。在执行工作中,陈院长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他经常亲自带队执行,并和干警一样加班加点,鼓舞了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势气,促使了一大批难案、大案的顺利执结。成功执结了张彩荣申请执行郑州金笛药业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等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尽管只有1名审判员和几名书记员,在陈院长的正确领导下,该院案件执结率达90%,远远超出全市法院的结案率。    

    洒下汗水结硕果,在陈安利副院长不畏艰难、锐意进取的努力下,高新区法院多项工作都开创了新的局面,建院当年就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先进党支部,执行工作实现了无超期执行,无暴力抗法,无越级上访,无执行人员因廉政、错案、作风等问题受到投诉,无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的“五无”目标,执行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其本人也因成绩突出先后多次受到人领导表扬和政绩肯定,被郑州高新区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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