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或在审理中,或在审结后,或在执行中,不断出现当事人上访、信访等不正常情况,给人民法院正常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和影响。笔者经过认真思考,对涉诉信访案件激增的原因、影响及对策进行了浅显的归纳和分析。
一、涉诉信访案件激增的原因
1、个别法官态度不够好、工作不细、处理案件易受外界压力影响和干扰、随意性较大,法院工作中确实产生了违法办案,甚至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这是涉诉信访案件激增的重要原因。工作中,个别法院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的态度不好、说话不当等可能会让当事人不易接受,并给当事人造成了心理负担,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声誉和形象,但这还不算太大的问题,而出现违法办案、冤假错案才是尤其严重的事情。司法以公正为价值取向,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因此,就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的和最根本的保障而言,司法正义被置于社会正义的根本地位。可以说,人民法院的一个冤假错案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力是巨大而深远的,可以说,当前国家对信访体制无奈的如此设置,也是对人民法院司法公正性的担忧,是对老百姓万般无奈的国家救济。因此,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也是造成社会对人民法院不信任、对国家法律产生疑惑的重要原因。
2、信访制度和信访体制不规范、不完善,是导致涉诉信访案件激增的直接原因。
(1)、当前信访部门受理信访案件的范围没有明确规定,使得群众不管啥纠纷、啥矛盾、啥情况,都盼望通过信访渠道解决,这样人民群众可以省时间、省费用,简单宜行。以至于部分群众认为,通过信访渠道比通过法院诉讼渠道更省事、省力、省时,方便快捷。就是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审理的案件,还有正在执行中的案件,当事人也会认为还可以通过信访上访途径来抗拒人民法院的司法,牵制和影响法院的审判工作,以达到自己赢得诉讼的目的。
(2)、从当前的信访体制来看,群众信访、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的结果往往是基层人民政府受累接访、给上访者赔不是、拿钱了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而越级上访群众并没有受到任何约束和不利后果。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安定民心,甚至基层人民政府被迫答应和满足了很多上访群众的无理要求。这种不良的影响力是特别巨大的,部分涉诉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受到当前信访形势的影响,坚信信访上访的有效性,进而涉诉信访,以此来督促法院依法办案或者以此来影响法院司法,从而有利于自己诉讼利益的实现。况且当前涉诉信访者往往会得到上级领导甚至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或者批示,涉诉信访很多时候已经为案件当事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因此,一些涉诉当事人喜欢通过上访信访实现自己利益追求。
3、法律得不到有效的信仰,是涉诉信访案件激增的根本原因。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官依法司法应得到尊重,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应得到遵守和执行。但现实并非如此,败诉的当事人不服、甚至一些上级党政干部居高临下也对生效的裁判文书说三道四,妄加指点。相当一部分人不是信奉法律,而是信奉个人权威、上级领导权力,信奉上访、信访、越级告状。其结果是群众对法律没有信仰、人民法官摄于上访信访的压力而难以依法下判或者委曲求全或者折中裁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严重丧失了公信力。
二、 涉诉信访案件激增的负面影响
1、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工作的开展,给人民法院带来了沉重的人力、财力负担。很多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后,为方便群众、息事宁人,人民法院往往还要派出人手专门赴省、赴京接访,并对其进行大量的安抚工作,对涉诉信访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还要上门做其思想工作,稳定其心理,以防矛盾扩大化。这些稳定上访信访工作的开展使得本就经费、人员紧缺的基层人民法院疲于应付。
2、增加了审判工作人员精神压力和工作难度。法院审判人员出了付出大量的工作劳动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并进行严密的思维作出公正裁判之外,还要在审理过程中做大量的调解工作,以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解,这本身的劳动量已经很大了。如果再出现几个涉诉信访案件,审判人员不仅要审理案子,还要向上级领导汇报信访案情,甚至还要去接访,心理上还要承担生怕出丝毫差错不能办成铁案而受到责任追究的精神压力,其可谓难上加难、心力憔悴。
3、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受到严重损害。涉诉信访案件的大量增多,势必广泛引起全社会对人民法院的不信任,法院司法权威丧失,人民群众对法律丧失信仰。他们认为与其到法院进行诉讼维权,还不如到上级党委、政府部门上访告状、信访来得快,利益实现的多。君不见曾有多少手术死亡者家属在某大医院门口设灵棚喊告状、有多少触电事故家属拉白横幅围堵电业公司再上访、有多少大渠淹死人的又大闹水利局还省里市里奔走呼号、……,其实,这都是对法院司法权威的漠视,对国家法律漠视,最终也损害了党的权威、国家的法治尊严。
4、导致法学精英、法律实务者们的困惑,从而影响中国社会主义的法制进程。涉诉信访现象的大量出现,必定是不正常的现象,这首先会使得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们为此而大大丧失对审判工作的信心,因为他们不仅要考虑法律的准确适用,更要考虑当事人涉法涉诉信访的社会后果、政治后果及其他不良后果。这也会使很多律师工作人员丧失对法律的信心、对诉讼的期待,甚至导致有的律师不是引导当事人走依法诉讼之路,而是引导他们走信访上访之道,以此来影响法院的正常司法,达到其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三、解决问题的出路
涉诉信访案件的大量增多,是对国家审判权的不信任、是对人民法院司法权威严重挑战、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不正常现象。如何解决该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规范信访制度、健全信访体制,明确涉诉信访案件的受理管辖部门归属于各级人民检察院,这是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大量增多的关键措施。涉诉信访的接待和处理应该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而不是各级党委、政府、党委政法委、信访部门的职责,当上级党政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接到此类信访案件时,理应将该类案件直接转入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处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涉及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公平、合法,当由各级相应的人民检察院来专司法律监督。而目前的现状是,涉诉上访信访案件,检察院管得很少,上级党政部门、政法委、信访局等介入得多,管的多,有的个别党政领导甚至要办案法官向其汇报案情、并对其平头平足、判定是非。笔者认为这不仅严重违反了审判工作独立性相关规定,而且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相反,通过人民检察院来行使对法院审判的监督权,既能保障国家对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正确司法的有效监督,又符合法治的精神。对于老百姓而言,涉诉信访目标明确,就是人民检察院。
2、法院内部要加强管理,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完善错案追究制,这是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大量增多、树立司法权威的根本出路。法院的司法权威不是靠党和人民强加给的,而是要通过人民法院公正的司法、严格的执法树立起来的。人民法院只有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大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认真公平公正的办好每一起案件,才能在人民心中树立起法院和法律的威严,才能彰显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对于内部一旦出现的错案,法院应当及时、严格的追究,还要从快纠正案件错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并向社会公开,取信于民。
3、进一步加大对法治精神的宣传力度,崇尚法治,使法律得到更广泛的信仰。法律应当得到遵守,更应当得到信仰。在今天大量的涉诉信访案件蜂拥而至且严重影响到人民法院正常司法的情况下,一些群众及少数法律工作者也对法律产生了疑惑,甚至对社会主义法治产生了动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法律的信仰存在着严重的缺失。因此,国家在法制建设方面要加大法制的宣传,使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信仰法律,尊重法院的生效裁判,尊重诉讼的法律程序。这样,人民群众就会自然而然的遵守法律、依法诉讼、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而不会再轻易的去选择涉诉信访、上访途径,社会就会得到极大的安定、和谐和有序。
来源于:河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