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印象
集案件受理、咨询、调解、行政调解、非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审判、信访、执行接待为一体,简化诉讼程序,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讼累,节约资源,案结事了……
这些工作,每天都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里一幕一幕地重演。听说,这种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抓手,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目标的快速化解矛盾机制,莲湖区法院搞得很有声色,深受百姓欢迎。
近日,记者专程前往采访。
立案信访窗口——
体察民情顺应民意方便诉讼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台盟陕西省委主委马克宁:莲湖法院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列为顺应民意的亮点工程来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过程中的新做法、新探索、新尝试。立案信访大厅多管齐下,为老百姓畅通了矛盾化解渠道。
步入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句句简单明了的提示和承诺:简单案件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执行……
大厅宽畅明亮,每位立案、来访群众,都和法官平起平坐,面对面交流。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气氛就像拉家常一样,轻松亲切。
莲湖区法院院长闵合平告诉记者:“这些办法和措施,都是应百姓之需而设立,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百姓之需。”近些年来,莲湖区法院一直以满足群众的司法新需求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转变司法观念,不断创新立案信访工作新机制,终于将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成为了集案件受理、咨询、调解、行政调解、非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审判、信访、执行接待为一体的透明窗口。
2009年,莲湖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981件,审结8957件,民商案件调撤率为70.8%。其中:立案信访大厅调解案件3763件,执行3763件,执结率100%,占全院案件受理数的41.9%。这一成绩,深受当地党委、人大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涉诉群众的好评。
采访中,西安市莲湖路一位青年男子告诉记者:“我的案子立案后,因妻子坚决离婚,立案庭调解不了,案子迅速被转到民庭。不到一周,民庭开庭,妻子终于听从了法官的劝解,和我重归于好。这个案子,前后不过15天就结了。”
记者得知,现在的莲湖区法院,凡是来立案,基本可以做到随来随立。立案后,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该扣押就扣押,该查封就查封,该保全就保全。工作时,法官们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立案庭和各审判庭业务紧密对接,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便利。
调解不了的复杂、疑难案件,立案庭审查后迅速立案,最迟第二天就会流转到相关审判庭。审判庭7天内给被告发送应诉通知,告知当事人答辩时间和开庭时间。所有这一切,都是公开进行,阳光操作,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据悉,为了给涉诉群众提供一个表达诉求的温馨环境,缓冲遇到纠纷后的焦急情绪,并保护涉诉群众个人隐私,莲湖区法院拆除了以前横隔在立案法官与群众之间的立案柜台和玻璃隔断,将柜台式、排队式立案改为敞开式、座谈式立案,设立22个接待台,安排专人接待涉诉群众。
工作时,立案庭实行一对一听诉,一对一立案,耐心向立案群众解释有关规定,仔细倾听诉求,认真办理手续。同时,他们还制定了40条便民措施,30条立案法官文明用语,力求文明、耐心地服务百姓。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贾宇为此称赞:“莲湖法院立案庭和各审判庭相衔接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而且减少了群众诉累。莲湖的经验在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省会中心城市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
“绿色通道”——
快速化解纠纷 弥补程序缺陷
专家点评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马治国:莲湖法院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快速化解绿色通道,是在便民诉讼机制上的创新,是满足人民群众快速解决纠纷需要的平台。以诉讼与非诉讼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需求,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特点,是一个很好的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实践样本”,应予推广。
“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律师,常常可以看到莲湖区法院以人性化方式接待当事人的场景。将心比心,当事人感动,我也很感动。”
这是一位常到莲湖区法院处理法律事务的邓姓律师和记者说的一段话。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半属于简单案件。为此,莲湖区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了简易纠纷快速化解“绿色通道”。
这一“绿色通道”,把简单的婚姻、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民事案件,小额债务、信用卡欠费等商事纠纷,城管执法等非诉审查行政案件以及判决后当事人愿意自觉履行的执行案件,分流到立案信访大厅进行快速调解处理。
据悉,针对西安市城管执法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不能及时有效地制裁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莲湖区法院于2009年5月成立了城管执法巡回法庭,畅通审执绿色通道,依法保障城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受到有关部门充分肯定。
记者采访得知,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莲湖区法院发现财产担保一直是困扰诉讼保全的“瓶颈”,也是受害群众诉请法院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最大障碍。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莲湖区法院建立了一个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保全的弱势群众提供担保的机制,直接把担保公司引入立案信访大厅现场办公。对于提供担保有困难的当事人,由担保公司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费用则由败诉后的被告承担。
2009年,担保公司为莲湖区法院218个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担保总额达2560万元。此举不但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扫除了法院保全难和执行难障碍,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马治国为此盛赞:“莲湖法院建立保护弱势群体机制,弥补了司法程序薄弱环节,将担保公司引入立案信访大厅现场办公,对于提供担保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由担保公司依法向法院提供担保,真是利民、便民、为民的真实写照。”
联合调解——
扭转法院单打独斗被动局面
专家点评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贾宇:莲湖法院利用立案信访窗口平台,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大、效果好。
为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莲湖区法院利用立案信访窗口平台,设立了非诉调解中心,建立了一个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族宗教调解对非诉讼案件分别调解、法院依法确认的联合调解机制,搭建起了“三调联动”平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工作中,莲湖区法院积极与区司法局沟通,由区司法局选派50名人民调解员轮流上岗,直接在莲湖区法院立案信访大厅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实现了法官与社区调解员的联动。
为了鼓励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发挥基层调解员在处理社会矛盾中的分流作用,莲湖区财政部门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凡是由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经验收合格归档后,每件补助100元调解费。
据悉,2009年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事案件769件,有效缓解了法院压力。
另外,鉴于莲湖区法院辖区少数民族聚集,信教群众很多,莲湖区民族宗教局选派5名宗教界知名人士担任调解员,在莲湖区法院特别开设的民族宗教调解窗口开展工作。2009年,民族宗教界人士参与28件案件的调解。此举尊重民族习惯,又有利于化解纠纷。
记者采访得知,为了妥善解决初信初访、重信重访、越级上访及非正常上访,莲湖区法院还在立案信访大厅专门设立了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化解中心,建立了由区政法委牵头、各方参与、法院依法作出结论的涉法涉诉案件联合化解机制。
工作中,他们对初信初访、重信重访、申请判后答疑的当事人建立档案,实行原承办人负责到底和院党组成员包案督办制度。
与此同时,莲湖区法院还完善了对督查督办案件的监督处罚规定,定期下发信访接待通报,限定办结期限;设立了七个意见箱和三个院长信箱,征集群众对立案法官的评价和“群众在诉讼路上的艰辛在何处”等意见,收集信访信息,畅通群众信访和监督渠道。
西北工业大学教授肖周鲁称赞:“莲湖法院针对不同案件性质采取不同方法,积极探索联合化解涉法信访机制,由党委牵头、各家参与,积极回应,体现了司法的能动性,有利于促进涉法上访人罢访息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