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召开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0-06-10 16:16:18



    6月10日上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举行“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活动办公室主任马波通报了近期该院 “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郑州市上街区新建小学、长城铝业公司幼儿园向该院的法官和法警队政委颁发了聘任书,聘任该院两人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副园长。

    全省法院“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上街区法院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统一部署,迅速成立了专项活动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审判实践中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原则,并结合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坚持快审快执快结,并由活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提高审执效率;同时深刻分析发生在学校、幼儿园恶性事件的成因和教训,认真总结规律和特点,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校园人身损害赔偿、追索抚育费、抚养权纠纷以及学校、幼儿园教育设施建设等与教育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积极开展与妇联、共青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协作共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上街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审判效果的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深入排查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可能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形式,对校园安全秩序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挑选优秀刑事法官担任幼儿园、小学法制副校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法制环境,建立起法院与学校之间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