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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信访工作做到四坚持

  发布时间:2003-12-25 14:25:15


    近年来,新郑法院紧紧抓住容易引发群众上访的导火索,在信访工作中及时做好排查,始终做到四个坚持,使信访工作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形成了“群众上访变为下访,上级交办变为自己去办”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该院已对14起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当事人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工作,其中有1起符合恢复审理条件的中止案件已催告有关业务庭尽快审理,有3起引起涉法信访的非诉行政案件已向行政机关提出了司法建议

,对2起“死案复活”的执行案件恢复了执行,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今年该院没有发生

一起当事人越级上访的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信访工作中,该院坚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每当遇到有集团诉讼案件时,都坚持派人了解案件情况,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做到心中有数,然后有的放矢地做好预防工作。二是每当遇到上诉、发还的案件时,坚持及时派人了解当事人的情绪反映,针对具体情况做好思想工作,以争取最佳的社会效果。三是每当遇到有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时,坚持及时派人了解群众的思想感情,倾听他们的呼声,主动为他们分忧解难,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四是每当遇到当事人反映超过执行期限的案件时,坚持及时派人说清理由,努力把工作做在群众上访之前,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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