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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视情启动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10-06-09 16:00:06


    6月9日,从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因车祸造成原、被告双方财物和精神严重损失的案件,在法官的亲切关怀和积极活动中,促成司法救助,不但使本应缴纳的近三千元诉讼费全部免交,而且,还使当事人双方和好如初。这是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自去年1月出台《关于对部分案件免收案件受理费的规定》文件后的又一起司法救助案件。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经济条件差的群众打官司交不起诉讼费的情况,所以,为保证困难群众能顺利走上法庭,在正义的法律面前挽回自己的损失,2009年1月,该院 出台了《关于对部分案件免收案件受理费的规定》,决定实施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 该规定除明确包括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五保户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军人军属或者安置对象的、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案件免交、减交或者缓交诉讼费外,还确定以下九类案件免收诉讼费:即赡养、扶养、抚养纠纷、劳动争议诉讼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见义勇为或者保护公共利益而致使人身损害,请求依法予以赔偿或者补偿的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诉讼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农民工讨要工钱的劳务合同纠纷、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予以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案件。

    据悉,该院《关于对部分案件免收案件受理费的规定》出台一年多来,已对十多案诉讼当事人进行了诉讼费减、缓、免。救助费达近五万元 ,有效地保证了诉讼当事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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