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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赶漏网之际 杀“回马枪”再次抢劫

  发布时间:2010-06-09 14:57:22


    一名抢劫犯凌晨进入一家店铺,持刀进行抢劫,因店主夫妇极力反抗,一无所获,被追赶心悸之余,心想此刻店铺无人,杀“回马枪”潜回原地再次抢劫。6月9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小柱(南阳人、27岁)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9年4月7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王小柱酒后窜至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圃田乡中原陶瓷城被害人周洁的店铺中,持刀对周洁进行抢劫,并用刀将周洁的颈部和手指划伤,后因周洁夫妻俩反抗,王小柱逃走。周洁丈夫李永茂随即带人追赶王小柱,王小柱在摆脱追赶后,再次返回到周洁的店铺中,持刀对独自在店铺中的周洁进行了恐吓,并抢走现金人民币1000元左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柱以暴力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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