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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干部涉黑获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0-06-09 09:01:59


    本是前途无量的“80后”公务员,却一时糊涂为哥们儿义气跟了当地“黑老大”打击报复他人而放火毁物。6月8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这样一起“80后”公务员涉嫌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智辉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罪和放火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王文江(已判刑)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利用其任开封市金明区农场乡土地所所长、招商局局长、秫米店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纠集社会闲散、无业人员,逐渐形成了以其本人为首,代杰、景宏建、等人为骨干成员,王智辉、吴卫刚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分工明确,有一定的组织纪律。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等手段,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放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排挤、打击竞争对手和反对或者不愿意将沙土岗卖给该组织的群众和村干部,迫使其他经营沙土岗生意的人员不是给他们交保护费、就是放弃做沙土岗生意。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该组织已基本控制、垄断了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中牟县狼城岗镇、官渡镇一带的沙场经营权,从中非法获取暴利。该组织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后,根据其成员在该组织中的作用发放不同标准的工资。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8年2月上旬,王文江欲强行低价买进中牟县官渡镇孙庄村的几个沙岗,被孙庄村村民组长、被害人谭某阻止。2008年2月15日23时许,王文江纠集被告人王智辉等人,携带汽油、钢管等工具,开车窜至谭某家中,用钢管将谭某家车窗、门窗玻璃砸烂,将汽油倒进谭某卧室、院中停放的农用机动三轮车上及院内地上,将机动三轮车及倒在地上的汽油点燃,在大火未引燃谭某卧室内的汽油时,谭某呼救,王文江等人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烧毁物品价值92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智辉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王智辉系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王智辉伙同他人故意放火,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又构成放火罪。被告人王智辉一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放火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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