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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贩卖儿童 俩兄弟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0-06-08 08:32:30


    6月7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怀彬、李建彬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李怀彬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李建彬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短短一年时间,被告李怀彬、李建彬兄弟二人伙同他人先后九次从洛阳、平顶山、三门峡等地,以13500元至165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九名女婴,回登封后高价贩卖他人,从中非法获利数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以出卖为目的,结伙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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