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法院结合本地区地理情况和群众诉讼能力等实际,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便民诉讼建设,不断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促进了辖区的稳定与和谐。
一是在法院机关大厅门口设立了“导诉台”,由在职法官轮流佩戴“导诉员”胸牌,担任“导诉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涉讼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引导群众正确诉讼。
二是注重诉前调解工作。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由立案法官向当事人明法析理,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力争使当事人在立案前息诉,这样做既节省了法院诉讼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三是推行一系列便民小举施。如“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和“一月结案法”,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建立“红黄两牌催办”制度,杜绝超审限办案;实行“综合执行法”,努力解决执行难;向当事人发放“三卡”,使审判处于阳光之下。
四是继续推行“缓刑预告书”制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这是我国刑法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又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生动体现,此举可使被告人深刻体会到法律的人文关怀,并时刻警醒于今后自己的行为。